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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道施工安全出新规
2014-10-30 11:05:34管道施工安全再出新规定,建设施工单位安全施工,对于损坏燃气管道须赔偿。《规定》提出,任何单位和个人需在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从事爆破、铺设管道、开挖沟渠、挖坑取土、打桩、顶进、挖掘、钻探、道路施工等可能影响燃气管道设施安全活动的,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、监理单位、管道燃气经营企业须共同签定《施工现场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协议》,制定燃气管道设施保护方案,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,确保燃气管道设施运行安全。
在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施工的,除由建设、施工、监理和经营企业四方共同签订保护协议外,还须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,向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、公用事业、园林、交通、水务等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安全保护协议,进行备案。
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因施工作业不当造成燃气管道设施损坏的,除*时间告知主管部门和企业进行维修外,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因未签定或未签署安全保护协议就施工,导致燃气管道被破坏的,将视为施工企业不良行为录入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平台。上一篇:水泥砂浆管道流入排水管道下一篇:地埋供热管道漏水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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